机关各处室、各二级院(部)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2020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人〔2020〕127号)文件精神,我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2020年度认定工作现已正式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,应提交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;
2. 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以部门为单位,各部门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。在申报材料符合省教育厅申报条件基础上,重点加强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、工作态度、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情况的审核。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党组织推荐意见、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和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、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等申报材料(含纸质版、电子版)报送组织人事处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袁少华,潘驰宇;
联系电话:0551-67316467 0551-67316507
组织人事处
2020年11月11日
附件1: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.doc
附件2: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.xls
附件3: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的通知(皖教人〔2016〕6号).pdf
附件4:皖教秘人〔2020〕127号.pdf
附件5:双师型教师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一览表.doc